把上清液带回国:规则实际是怎么写的
这是海外患者最常问的问题之一。诚实的答案不是从海关开始的,而是从一个前提开始:全世界范围内,根本不存在一个「已获批准、可以进口」的产品。
先分清一件几乎所有人都会混淆的事
「培养上清液」这个名字底下,卖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。一种是化妆品——含人干细胞培养液的外用精华,在店头就能买,浓度非常低,设计上只到角质层。另一种是诊所用来点滴或注射的高浓度材料,作用在皮肤之下。
如果有人说朋友在日本买了上清液、顺利带回国,那几乎可以肯定买的是化妆品。那是一次普通的零售购买,本来就可以随身带走。本页其余部分讲的是注射用的那一种,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东西。
先看这一点:没有任何国家批准过
日本再生医疗学会在《细胞外囊泡等临床应用指南》中写明:就现状而言,尚无任何国家对以EVs(细胞外囊泡)为主要有效成分的药品给予药事上的上市批准。厚生劳动省2024年的事务联络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,并明确包含「诸外国」。
这意味着,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让您以「已批准药品」的名义进口它——因为在任何国家它都不是。无论有人向您描述怎样的路径,那都不是把药品带回家的常规路径。
各国都设有关卡,随身携带同样算在内
日本自己的规则可以用来预期您那一端会遇到什么。为个人使用把药品带入日本时——规则明确包含「随身携带回国」而不只是邮寄——必须向地方厚生局提交材料,取得「输入确认证」。而且个人使用就是个人:进口的东西不得转卖或赠与他人。
请假设您的国家也有对应的关卡,并在出发前弄清楚它是什么,而不是到了柜台才问。请向本国的药品主管机关确认,而不是问诊所或中介。
稳定性与保存方法本身就是风险因素
同一份学会指南把「EVs的稳定性与保存方法」,以及「制备管理是否符合GMP/GCTP」列为决定风险高低的因素之一。经过随身行李、安检队伍、长途飞行与国内转运的一支瓶子,背后没有任何有记录的冷链。
您无法证明送到的东西和离开时是同一个状态。之后要为您处理的人同样无法证明。
指南的前提是由医生施用
这份指南是为「医生在临床上使用」而写的。其中没有把产品交给患者带走的规定,也没有关于自行注射的规定。厚生劳动省的事务联络则把安全性的责任明确放在实施的医师、牙科医师本人身上。
如果计划是您回国后自己注射,那就落在这些文件所设想的框架之外——而一旦出现反应,现场没有任何了解这个产品的人。一家主动提出把可注射的生物材料寄往国外的诊所,正是在告诉您它如何管理这份风险。
常见问题
- 诊所说回国后可以继续给我寄,这正常吗?
- 请把它当作需要追问的事,而不是便利。请问清楚:报关时以什么名义申报、随货附什么文件、如果被查扣或到货已变质由谁负责。另外要问:由谁来施打、出现反应时责任在谁。答覆都应留成文字。
- 只是想带一点给家人可以吗?
- 日本的个人输入规则明确写着:为个人使用而输入的东西不得转卖或赠与他人,多数国家立场相同。撇开法律不谈,把一份未经批准的生物制品交给一个从未被诊察过的人,等于把这个体系仅存的那一道防线也去掉了。
出处:日本再生医疗学会《细胞外囊泡等临床应用指南(第1版)》;厚生劳动省事务联络《关于使用干细胞培养上清液及外泌体等的医疗》(令和6年7月31日);厚生劳动省关于医药品个人输入的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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